全面使用電子發票通知
發佈日期 : 2023/1/1
2023/01/01起將全面使用電子發票,未來將不再提供紙本發票。
依據法令規定,電子發票列印及產生發票檔僅能一次,發票於開立後會將三聯式發票電子檔連同發票開立通知信一併寄出,
若客戶有再次索取三聯式發票電子檔的需求,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載。
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(https://www.einvoice.nat.gov.tw/)
查詢與下載或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,請由買方營業人帳號登入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,
透過「登入>營業人功能選單>查詢與下載>發票查詢/列印/下載>線上查詢」功能(需有該功能使用權限)